医保办 邢永丽
我院积极响应医保政策,居民普通慢性病于每年11、12月进行申办,居民特定门诊慢性病及职工门诊慢性病每月都可申办,需参保人员携带近两年病历资料及相关检查单到我院申请。经鉴定符合门诊慢性病种准入标准的可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,经治疗病情好转,复查后不再符合规定标准的将终止门诊统筹待遇资格。
参保居民经鉴定符合普通门诊慢性病种标准的,在我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,起付标准为100元,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,报销60%,一个医疗年度内,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,最高支付限额500元;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,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。
参保居民经鉴定符合特定门诊慢性病种标准的,在我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,起付标准为300元,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,按住院医疗费用的规定结算,一档报销60%,二档报销65%。
患有慢性病种的职工患者,在我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,起付标准为900元,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,按住院医疗费用的规定结算,在职人员报销85%,退休人员报销92.5%。
咨询电话:0631-8800280